服務熱線(xiàn): 18948352970

關于做好2022年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相(xiàng)關工作的通知(zhī)

作者:奧斯恩淨化 發表時間: 浏覽量:2016

關于做好2022年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相(xiàng)關工作的通知(zhī)


各地級以上市生态環境局:

  爲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6号)有關規定和“放(fàng)管服”改革精神,強化以自動監控爲核心的非現(xiàn)場監管,結合《關于做好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相(xiàng)關工作的通知(zhī)》(環辦執法函﹝2021﹞484号)要求,現(xiàn)就2022年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相(xiàng)關工作通知(zhī)如下:

  一、做好自動監控安裝聯網計劃及考核基數預排查工作

  (一)第一階段:報送新增安裝聯網計劃(5月)

  按照484号文要求,應納入自動監測範圍的重點單位包括列入本年度最新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水、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以及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且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确應實施自動監測的排污單位。我廳以2022年大氣、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名錄合并、去(qù)重爲底數,通過“企業名稱模糊匹配”的方式,扣除2021年已參與有效傳輸率考核企業,初步梳理出2022年應納入新增安裝聯網計劃的企業名單。各地應結合排污許可自行監測相(xiàng)關要求、企業名稱變更及關停産等情況進行查漏補缺,進一步确認轄區内應納入濃度自動安裝聯網範圍企業名單;對排污許可自行監測無相(xiàng)關要求以及運行條件或技術水平不具備污染物濃度自動監測可行性的,應納入視頻(pín)監控、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等其他類型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範圍企業名單。各地應于5月底前将《2022年廣東省新增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計劃統計表》(附件1)及不符合濃度自動監控安裝聯網條件的相(xiàng)關證明材料一并報送我廳,證明材料包括但(dàn)不限于自行監測無相(xiàng)關要求的、運行條件或技術水平不具備濃度自動監測可行性的,以及符合關停産情形的。

  (二)第二階段:預排查年度考核基數(6月)

  爲确保年底污染防治攻堅戰有關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率考核指标的排查錄入工作順利開展,我廳拟提前組織各地開展考核基數線(xiàn)下查漏補缺、核對彙總等預排查工作,相(xiàng)關工作要求拟通過“騰訊會議(yì)”進行培訓部署。

  二、做好新增自動監控安裝聯網工作

  (一)第一階段:現(xiàn)場端安裝聯網(5月-9月)

  1.濃度自動監控

  各地應組織新增安裝聯網企業,按照大氣、水污染源在線(xiàn)監測相(xiàng)關技術規範及484号文相(xiàng)關要求,完成現(xiàn)場端濃度自動監測相(xiàng)關設備的安裝、調試、自行驗收、備案及聯網工作;同時組織往年安裝聯網企業,按照《重點單位自動監測老舊(jiù)設備升級改造要求》(附件2),完成老舊(jiù)設備升級改造工作。新增安裝聯網及老舊(jiù)設備升級改造工作最晚應于9月底前完成。

  2.其他類型自動監控

  我廳已初步梳理全省各地開展的其他類型自動監控工作進展情況(附件3)。各地可相(xiàng)互借鑒學習,按照“分類指導、實事求是(shì)”的原則,指導重點單位在主要生産工序、治理工藝或排放(fàng)口等關鍵位置,通過使用工況、用水用電用能、視頻(pín)探頭監控等間接反映水或大氣污染物排放(fàng)狀況的自動監測設備,履行法律責任。

  (二)第二階段:驗收台賬錄入及考核基數正式排查(10-12月)

  各地應組織轄區内納入實施自動監測範圍的重點單位(含其他類型自動監控)登陸“廣東省污染源全過程物聯網自動監控平台-設備驗收台賬”,于12月底前完成設備驗收台賬及其他類型自動監控相(xiàng)關信息錄入工作。

  各地應在安裝聯網基數預排查基礎上,按照生态環境部統一部署要求(具體時間待定),登錄“生态環境部污染源監控中心-重點排污單位排查系統”,完成2022年度重點單位安裝聯網基數正式排查錄入工作,并确保安裝聯網率、有效傳輸率達到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指标要求。

  三、做好自動監控管理系統升級工作

  按照484号文有關聯網與有效傳輸率統計要求,我廳今年需完成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與基礎數據庫系統4.2版本(以下簡稱國發4.2)升級工作。

  (一)第一階段:省級部署(4-5月)

  組織開展省級國發4.2部署工作。

  (二)第二階段:市級部署(5月-7月)

  組織開展市級國發4.2部署工作。各地應按照國發4.2服務器資源配置要求(附件4),結合轄區内重點單位數量、自動監控數據量,于5月底前完成國發4.2服務器資源配置,7月底前完成市級國發4.2升級部署,做好網絡安全保障、數據遷移及存儲備份工作,并保障國發4.2穩定運行。

  (三)第三階段:統一切換(8月-12月)

  待現(xiàn)場端設備安裝聯網、升級改造完成後,我廳将統一組織開展國發平台4.2版本切換工作,各地應保障切換期間有效傳輸率穩定達标。 


 附件:

  1. 2022年廣東省新增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基數統計表.xls

  2. 重點單位自動監測老舊(jiù)設備升級改造要求.pdf

  3. 部分地市其他類型自動監控工作開展情況.pdf

  4. 國發4.2服務器資源配置要求(地市級).pdf__kindeditor_temp_url__

廣東省生态環境廳辦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推薦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