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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jiàn)

作者:奧斯恩淨化 發表時間: 浏覽量:637

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jiàn)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jiàn)》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yuán)會關于厚植生态環境優勢推動綠色發展邁出新步伐的決定》,加快建設美麗廣西和生态文明強區,提出如下實施意見(jiàn)。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shū)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huà)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領悟“兩個确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圍繞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1+1+4+3+N”目标任務體系,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以實現(xiàn)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爲總抓手,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爲工作方針,全面落實生态環境保護黨政主體責任,一體推進“減污、降碳、優生态”,以更高标準深入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爲凝心聚力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提供堅實的生态環境保障。

(二)工作原則。堅持生态優先、久久爲功,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堅持問題導向、環保爲民,着力解決人民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态環境問題,以生态環境保護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加強監管,實現(xiàn)依法治污的環境效果與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xiàng)統一。堅持系統觀念、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海濕地一體化保護和修複,堅決守住生态環境底線(xiàn),保障國家和自治區重大戰略實施。堅持改革引領、創新驅動,深入推進生态文明體制改革,加快構建現(xiàn)代環境治理體系。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環境質量保持全國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fàng)總量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fàng)達到國家要求,全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96%,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不低于98.2%,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不低于93%,重污染天氣、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6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态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我國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持續築牢,生态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初步建成生态文明強區。到2035年,生态環境質量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壯大,碳排放(fàng)達峰後穩中有降,綠色生産生活方式廣泛形成,我國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實現(xiàn)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美麗廣西建設目标基本實現(xiàn)。

二、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四)紮實推進碳達峰行動。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态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衆正常生活的關系。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明确碳達峰路線(xiàn)圖、時間表和具體措施,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爲重點,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峰。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排放(fàng)總量控制制度,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fàng)管控。建立排放(fàng)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機制,将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積極參與國家低碳試點示範工作,穩妥推進近零碳排放(fàng)示範創建工程。

(五)推動能源清潔低碳發展。大力推進煤炭減量替代,合理控制煤炭消費(fèi)增長。因地制宜開發水電,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安全有序發展核電。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高質量發展,打造廣西北部灣海上風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供熱和生物天然氣。“十四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fèi)占比達到國家要求。合理控制煤電裝機規模,推動現(xiàn)役煤電機組實施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加快淘汰煤電落後産能,淘汰關停單機容量30萬千瓦級及以下的常規燃煤火(huǒ)電機組(綜合利用機組除外)、以發電爲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鼓勵自備電廠轉爲公用電廠。堅持“增氣減煤”同步,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推進廣西天然氣管網建設,加快實現(xiàn)天然氣“縣縣通”,推動天然氣進鄉入村(cūn)。推進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工作,推進終端用能領域“煤改氣”“煤改電”“油改氣”“油改電”。

(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fàng)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fàng)(以下統稱“兩高”)項目準入關口,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動态監管存量、在建、拟建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産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标、技術政策、準入标準、“三線(xiàn)一單”、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以及煤炭消費(fèi)減量替代、主要污染物區域削減等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不予批準,對未批先建的項目依法查處。鋼鐵、電解鋁、水泥、平闆玻璃、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等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拟建、在建項目對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設實施。對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能效在基準水平和标杆水平之間的企業,鼓勵參照标杆水平要求實施改造升級。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産能、落後工藝、落後産品。

(七)推進清潔生産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産,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加強節能降碳環保技術、清潔生産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推廣應用,推動新建工業項目單位産品物耗、能耗、水耗達到國内先進水平。大力推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創建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産品和綠色供應鏈。推動廢舊(jiù)物資、再生資源、工業固體廢棄物、農林廢棄物等資源化綜合循環利用,不斷提升綠色利用水平。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嚴格能效約束,打造能效“領跑者”。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開展用水定額修訂工作。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八)加強生态環境分區管控。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态空間用途管制,以保持和改善廣西生态環境質量爲目标,将“三線(xiàn)一單”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爲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生态環境保 護管理工作提供支撐。健全以環評制度爲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态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态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九)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适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到2025年,全區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體系,設區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fàng)、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到2025年,形成覆蓋快遞包裝生産、使用、回收、處置全環節的長效治理機制,基本實現(xiàn)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依法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替代産品,規範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大力推進綠色低碳行動,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校園、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示範創建。擴大綠色低碳産品供給和消費(fèi),建立綠色消費(fèi)激勵機制,推進綠色産品認證、低碳産品認證和認證标識體系建設。

(十)全面融入區域合作戰略。加強生态環境國際交流與合作,持續辦好中國—東盟環境合作論壇,推進中國—東盟環保合作示範平台建設,加快建設中國—東盟生态環境科技聯合研究院,積極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環境合作,努力擴大與東盟國家、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監測與預警等方面交流。全面對接粵港澳大灣區,主動對接長江經濟帶,加強生态環境聯防聯治,推動共建珠江—西江千裏綠色生态走廊。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聚焦秋冬季細顆粒物污染,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構建自治區、市、縣三級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十四五”時期,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

(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以石化化工、塗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爲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産品源頭替代工程。推進鋼鐵、水泥行業企業超低排放(fàng)改造,實現(xiàn)燃煤機組、大型燃煤和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fàng)。開展涉氣産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推進企業升級改造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到2025年,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國家要求,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實現(xiàn)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十三)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實施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fàng)标準汽車,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進一步推進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務用車電動化進程。不斷提高船(chuán)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實施更加嚴格的車用汽油質量标準,科學有序開展車用乙醇汽油推廣工作。加快推進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公鐵、鐵水等多式聯運。“十四五”時期,鐵路、水路貨運周轉量比例達到56%以上。

(十四)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治理。強化施工、道路、堆場、碼頭、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加強城市保潔和清掃,推進防塵設施建設。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惡臭異味治理力度。強化稭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fàng)管控。深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加快解決群衆關心的建築噪聲、服務娛樂場所噪聲等突出噪聲問題。到2025年,全面實現(xiàn)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标率達到85%以上。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十五)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複,增強河湖自淨功能。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長效機制。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強化溯源整治,杜絕污水直接排入雨(yǔ)水管網,對進水情況出現(xiàn)明顯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2022年6月底前,縣級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區内黑臭水體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及達标期限。到2022年、2023年、2024年,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或完成工程量分别達到40%、60%、80%;到2025年,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加強農業農村(cūn)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fàng)。

(十六)持續打好漓江西江等重點流域生态保護治理攻堅戰。重點解決突出水生态環境問題,實施流域環境綜合整治,紮實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船(chuán)舶、尾礦庫、小水電等污染治理工程,防控流域水環境風險。完善沿岸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市政管網,持續加強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及配套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運行維護管理,确保已建處理設施發揮污染防治效益,提高工業集聚區企業污染物預處理能力及污染集中治理能力,補齊基礎設施短闆。推進漓江岸線(xiàn)生态修複,繼續實施“治亂、治水、治山、治本”生态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健全漓江流域上下遊橫向生态保護補償機制。到2025年,西江幹流水質保持優良,漓江幹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漓江生态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十七)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強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強化風險防控,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成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推進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治,鞏固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治理成效,持續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和“回頭看”。到2025年,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不低于90%。

(十八)着力打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以欽州灣(含茅尾海,下同)、鐵山港灣爲重點,實施“一灣一策”綜合治理。深入推進入海河流斷面水質改善、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海水養殖環境治理,加強船(chuán)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推進防城港灣、欽州灣等重點海域生态系統保護和修複,加強海洋伏季休漁監管執法。推進海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和應急能力建設。到2025年,重點海灣生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其中茅尾海水質得到明顯改善、國控考核點位水質達到三類(活性磷酸鹽指标不低于四類),主要入海河流斷面基本消除劣Ⅴ類,濱海濕地和岸線(xiàn)得到有效保護。

(十九)強化陸域海域污染協同治理。全面推行灣長制,建立健全海洋開發利用和生态環境保護新機制。持續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南流江、九洲江、欽江、茅嶺江、防城江等主要入海河流排污口整治。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協同機制,深化南流江、九洲江、欽江、白沙河、南康江、茅嶺江、防城江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推進重要湖庫污染防治和生态修複。沿海三市及玉林市加強固定污染源總氮排放(fàng)控制和面源污染治理,實施入海河流總氮削減工程。推進漓江、柳江和銀灘、欽州灣、防城港西灣等建設具有全國示範價值的美麗河湖、美麗海灣。

五、深入打好淨土保衛戰

(二十)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實施農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縣級行政區開展污染溯源,因地制宜制定實施安全利用方案,在土壤污染面積較大的縣級行政區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示範。實施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别劃分動态調整機制,對優先保護類農用地實行優先保護和嚴格管理,确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對安全利用類農用地,以安全利用爲主,降低農産品超标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農用地,采取劃定特定農産品禁止生産區域、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風險管控措施。嚴格落實糧食收購和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和追溯制度,将镉、鉛等重金屬列爲糧食收購入庫和銷售出庫必檢指标。

(二十一)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定期更新并公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嚴格名錄内地塊的準入管理。以用途變更爲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爲重點,依法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對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地塊,不得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和修複無關的項目。合理規劃建設用地用途,明确并執行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和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建立完善建設用地地塊信息溝通機制,對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地塊的開發利用活動實施聯動監管,遏制因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不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件發生。

(二十二)持續打好農業農村(cūn)污染治理攻堅戰。因地制宜推進農村(cūn)廁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農村(cūn)黑臭水體治理。到2025年,全區農村(cūn)環境整治水平顯著提升,農村(cūn)生态環境持續改善,農村(cūn)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0%,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cūn)黑臭水體,其中國家監管的農村(cūn)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100%,農村(cūn)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覆蓋95%以上的行政村(cūn)。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行動,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國家要求。加強種養結合,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範工廠化水産養殖尾水排污口設置,在水産養殖主産區推進養殖尾水治理。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試點地區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監督管理體系初步建立。逐步完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技術庫,總結形成易複制、可推廣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和監管模式。

(二十三)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強化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大力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推進光伏組件等新型廢棄物循環利用。按照“無廢城市”建設相(xiàng)關制度、技術、市場、監管體系等要求,推進城市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十四五”時期,鼓勵和推進有條件的設區市開展“無廢城市”創建工作。

(二十四)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按照國家實施新污染物治理有關要求,建立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理機制,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内分泌幹擾物等新污染物實施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強化源頭準入,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推進廣西新污染物監管監測能力建設,防控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

(二十五)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及污染風險管控。建立分級分類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完善自治區級地下水質量監測網絡,提升地下水環境監測能力。開展廣西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銜接廢棄井調查與環境風險評估結果,試點開展廢棄礦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區開展污染綜合防治試點,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推進河池市金城江區典型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改造試點項目。

六、切實維護生态環境安全

(二十六)持續提升生态系統質量。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海濕地系統治理,實施重要生态系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推動西江流域生态保護修複,重點推進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複工程等。科學推進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通過自然恢複、工程治理、轉型利用等措施科學推進曆史遺留礦山生态修複。嚴格圍填海管控,實施河口、海灣、濱海濕地、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統保護修複,對紅樹(shù)林濕地等廣西北部灣典型濱海濕地和内陸重要濕地實行最嚴格的保護措施。推行森林河流湖庫草地休養生息,推進生态退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推進城市生态修複,建設公園城市、森林城市、園林城市和海綿城市。加強生态保護修複監督與成效評估。到2025年,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62.6%,濕地和紅樹(shù)林保護全面加強,水土保持能力有效提升,完成曆史遺留礦山生态修複面積2800公頃,廢棄礦山綜合治理率達到60%。

(二十七)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争創國家公園,構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快建成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快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調查、觀測、評估。推進桂北南嶺、桂西南石灰岩山地、廣西北部灣濱海和大瑤山等重點區域的生物多樣性保育與修複工程,共建東南沿海紅樹(shù)林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生态功能區。加大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拯救力度,加強古樹(shù)名木保護,開展野生動植物重點區域重點物種調查與監測,實施候鳥及瀕危動植物栖息地保護修複工程,建設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基因保存庫、救護繁育基地,建立廣西極小種群種質資源庫,加大野生稻等種質資源保護力度。提升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防控水平,開展森林、草原和濕地生态系統外來入侵物種普查。

(二十八)強化生态保護監管。加快構建和完善陸海統籌、空天地一體、上下協同的全區生态監測網絡。建立自治區生态狀況評估報告制度,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态保護紅線(xiàn)、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态功能區等生态狀況監測評估。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和生态保護紅線(xiàn)監管制度,加強生态保護紅線(xiàn)面積、功能、性質和管理實施情況的監控,依法加大生态破壞問題監督和查處力度,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和自然保護地大檢查等專項行動,強化對各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地和重點區域自然保護地的監督檢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深化生态文明建設示範創建、“綠水青山就是(shì)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等。

(二十九)确保核與輻射安全。嚴格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管,積極穩妥推進放(fàng)射性廢物、伴生放(fàng)射性廢物處置,加強電磁輻射污染防治。強化風險預警監測,推進全區輻射環境本底調查,加快推進輻射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廣西核電廠場外應急固定洗消點及廣西核應急響應技術中心建設,加強核事故(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核與輻射應急演習和培訓,加強核與輻射科普宣傳教育和公衆溝通工作,不斷提升核與輻射安全保障能力。

(三十)嚴密防控環境風險。開展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完成全區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加強尾礦庫生态環境風險防控。開展涉铊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fàng)總量達到國家要求。強化生态環境與健康管理,深入實施健康廣西行動。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自治區環境應急指揮平台,在重點地區、敏感區域統籌布局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提升環境應急處置水平,守住生态環境底線(xiàn)。

七、提高生态環境治理現(xiàn)代化水平

(三十一)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闆行動。适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改造,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cūn)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開展污水處理廠差别化精準提标。建立健全農村(cūn)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長效機制,優先推廣運行費(fèi)用低、管護簡便的農村(cūn)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将各地農村(cūn)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情況列入鄉村(cūn)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加快沿海三市深海排放(fàng)設施建設。填補全區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空缺和補齊短闆,形成閉環監管機制,在2022年年底前實現(xiàn)全區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産廢情況的總體匹配。規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置的管理,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收集轉運能力建設,2022年年底前實現(xiàn)各縣(市、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全覆蓋。

(三十二)全面強化生态環境法治保障。推動制修訂生态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标準,推進生态環境治理,依法嚴懲重罰生态環境違法犯罪行爲。大力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對廣西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中明确規定的輕微違法情形依法減免處罰。積極推動和參與重點區域協同立法,探索深化區域執法協作。落實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因違法行爲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的,及時修複受損的生态環境,追究責任人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加快推進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建立自治區級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廣泛宣傳貫徹生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建立生态司法與審計監督協調配合機制,強化生态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以案釋法”和環境審判信息公開。

(三十三)健全生态環境經濟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電價政策。鼓勵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加快發展氣候投融資,在環境高風險領域依法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強化對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業績評價。加快推進廣西排污權交易試點建設,建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fàng)權交易市場建設。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發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的引導作用。推進生态保護補償制度改革落地見(jiàn)效,完善縱向生态保護補償制度,建立健全重點流域橫向生态保護補償機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補償标準動态調整機制和差異化補償機制,探索設立海洋生态保護補償标準。

(三十四)完善生态環境資金投入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持續優化财政支出結構,把生态環境作爲财政支出的重點領域予以重點保障。推進廣西生态環境領域自治區以下财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強有關轉移支付分配與生态環境質量改善相(xiàng)銜接,完善生态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挂鈎的激勵約束機制。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稅收、價格等政策,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态環境領域。

(三十五)提升生态環境監管執法效能。不斷嚴格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執法行爲,落實“雙随機、一公開”監管、監督執法正面清單、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生态環境監管執法制度機制。加強矩陣式執法管理。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爲核心的監管執法體系。加強生态環境監管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構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建立非現(xiàn)場監管執法體系,利用科技手段實施非現(xiàn)場監管。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購方式委托第三方社會機構輔助執法。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深入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标排放(fàng)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生态環境違法犯罪,嚴肅查處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爲。

(三十六)建立完善現(xiàn)代化生态環境監測體系。以“數字漓江”爲先行試點建立健全基于現(xiàn)代感知(zhī)技術和大數據技術的生态環境監測網絡,優化監測站網布局,實現(xiàn)環境質量、生态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提升區域流域海域和地方生态環境監測基礎能力,補齊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fàng)等監測短闆。建立完善自治區、市兩級應急監測網絡。加強生态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強化監督檢查,确保數據真實、準确、全面。

(三十七)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加強生态環境領域科技攻關和技術創新。支持面向東盟的生态環境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和創新基地建設。以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爲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環保服務産業鏈,推廣生态環境整體解決方案、托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加強生态環境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開展生态環境科技幫扶行動。

八、加強組織實施

(三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要強化對生态文明建設和生态環境保護的組織領導,統籌處理本地區生态環境保護重大問題,指導、推動、督促各有關單位落實好國家和自治區的重大政策措施。發揮各級生态環境保護議(yì)事協調機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構建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研究制定強化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生态環境保護責任有關措施。

(三十九)強化責任落實。全區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态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解決群衆身邊的生态環境問題作爲“我爲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内容,列出清單、建立台賬、合力解決。自治區、市、縣黨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環境保護工作,班子其他有關成員(yuán)在職責範圍内承擔相(xiàng)應責任。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态環境保護責任,細化實化污染防治攻堅政策措施,分工協作、共同發力。

(四十)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自治區生态環境保護督察體制機制,将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落實情況作爲督察重點,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固化派駐督察。深入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監督。繼續加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lí)任(任中)審計,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生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進展嚴重滞後,區域生态環境問題突出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四十一)強化宣傳引導。創新生态環境宣傳方式方法,廣泛傳播生态文明理念。構建生态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發展壯大生态環境志願服務力量,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衆開放(fàng),持續開展廣西生态環境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創建活動,完善生态環境信息公開和有獎舉報機制。舉辦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等活動,利用新媒體平台加大宣傳力度,廣泛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規和科學知(zhī)識,講好廣西生态故事。

(四十二)強化隊伍建設。完善自治區以下生态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推進生态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标準化建設,按自治區、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xiàng)應工作力量。推進生态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持續加強生态環境保護鐵軍建設,嚴格監督管理。注重選拔在生态文明建設和生态環境保護工作中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爲、實績突出的幹部。紮實開展廣西環境保護與生态文明建設貢獻獎等評選活動,按照有關規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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