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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大氣辦關于貫徹落實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的通知(zhī)

作者:奧斯恩淨化 發表時間: 浏覽量:733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爲認真貫徹落實生态環境部等10部委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等4省市《關于印發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zhī)》(環大氣〔2020〕62号)文件精神,現(xiàn)就有關要求通知(zhī)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2020年是(shì)打赢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标年、“十三五”收官年,2021年是(shì)“十四五”開局年,2020-2021年秋冬季攻堅成效直接影響兩個五年計劃目标的實現(xiàn)。爲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打赢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行動部署,深入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治理,切實保障群衆健康,順利完成“十三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标、年度和季度空氣改善任務,市大氣辦制定了《六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措施任務表》。各縣區、各相(xiàng)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務必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各項管控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管控目标任務。


二、明确目标任務


完成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标和生态環境部下達的秋冬季(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空氣質量改善目标;全市各縣區PM2.5平均濃度持續改善,其中,2020年10-12月,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以内,2021年1-3月,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内;優良天數比例不降低;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基本消除。


三、突出工作重點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點,聚焦問題導向,堅持靶向施策,推進系統治理,全力做好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一)嚴控“散亂污”企業。完善市場準入、日常防控和動态管理機制, 實現(xiàn)“散亂污”企業動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業列入“白名單”,對新發現(xiàn)的“散亂污”企業建檔立冊,及時納入管理台賬。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定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發現(xiàn)一起、整治一起。


(二)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攻堅。落實《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持續推進 VOCs 治理攻堅各項任務措施。完成重點治理工程建設,做到“夏病冬治”。各縣區要加強對企業幫扶指導,對本地VOCs排放(fàng)量較大的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方案。加大源頭替代力度,大力推廣使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塗料産品技術要求》(GB/T 38597-2020)的低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在技術成熟的家具、人造闆、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推進企業實施源頭替代。全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fàng)标準》(GB 37822—2019),強化無組織排放(fàng)管控,加強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輸送、設備與管線(xiàn)組件洩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fàng)源VOCs管控。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顯著提高廢氣收集率,2020年12月底前,組織更換一輪活性炭,對“三率”(收集率、去(qù)除率、運行率)達不到相(xiàng)關行業排放(fàng)标準要求的,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三)加快推進柴油貨車治理。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和監管,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标排放(fàng),嚴格處理冒黑煙車。落實在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的任務要求。積極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嚴格落實便民利民工作要求,嚴禁亂收費(fèi)。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檢查,将超标排放(fàng)問題突出的施工單位納入失信企業名單。持續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标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産加工企業。


(四)嚴防散煤複燒。開展散煤專項整治行動,各縣區要采取綜合措施,對城市建成區逐條街道(巷)開展排查整治,依法取締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内各類制造、運輸、使用散煤經營戶,加大對茶水爐、經營性爐竈、儲糧烘幹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整治力度,堅決防止散煤複燒。


(五)嚴控煤炭消費(fèi)總量。要嚴格落實“十三五”煤炭消費(fèi)總量控制目标任務。強化源頭管控,嚴控新增用煤,對新增耗煤項目嚴格實施等量或減量替代;着力削減非電用煤,重點壓減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fàng)、産能過剩行業及落後産能用煤。在保證熱源供應前提下,30 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産機組供熱半徑 15 公裏範圍内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完成關停整合。


(六)深入開展鍋爐、爐窯綜合整治。2020 年底前,每小時 35 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基本淘汰,每小時 65 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fàng)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落實《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要求,實施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後産能和不達标工業爐窯,實施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


(七)強化揚塵管控。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 5 噸/月·平方公裏,實施網格化降塵量監測考核。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嚴格執行施工過程“七個百分之百”。将因施工揚塵污染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理的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強化道路、堆場揚塵污染控制,完善相(xiàng)關防塵設施建設。


(八)抓好禁燒禁放(fàng)工作。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稭稈綜合利用。強化地方各級政府稭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要圍繞城鄉結合部、垃圾填埋場和收儲地塊對各地稭稈、垃圾禁燒工作進行巡查,确保第一時間發現(xiàn)和制止焚燒行爲。此外,煙花爆竹禁放(fàng)是(shì)近年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探索出的有效做法,各區要認真總結、深入推進,已實施煙花爆竹禁放(fàng)的地區要緊繃“禁放(fàng)弦”,确保春節期間轄區煙花爆竹禁放(fàng)無死角。


(九)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根據空氣質量狀況及時發布相(xiàng)應級别及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積極配合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夯實應急減排清單,對重點行業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分解工作任務。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六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措施任務表》,對承擔的各項任務逐一進行梳理,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将工作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具體化,确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二)加強調度督促。各地各部門深入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對攻堅工作的督查、暗訪、調度。


(三)建立月報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安排專人,從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4月,每月10日前将本縣區、本部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涉及的任務完成情況加蓋公章書(shū)面反饋至市大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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