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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實施方案

作者:奧斯恩淨化 發表時間: 浏覽量:708

  近年來,我市污染天氣主要以臭氧污染爲主,尤其是(shì)夏秋季節,臭氧污染已成爲影響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痛點、堵點、難點。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shì)臭氧生成的重要前體物,主要存在于企業原輔材料或生産環節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屬于有毒有害物質。加強VOCs治理是(shì)現(xiàn)階段控制O3污染的有效途徑,也是(shì)幫助企業實現(xiàn)節約資源、提高效益、減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爲确保完成“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标任務,有效降低O3污染,保障人民群衆身體健康,深入開展夏秋季VOCs治理攻堅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泉州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統籌疫情防控、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和打赢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推動紮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做到問題精準、時間精準、區位精準、對象精準、措施精準,以環泉州灣、泉港、泉惠石化園區爲重點區域,以夏秋季(8—10月)爲重點時段,全面加強VOCs綜合治理,協同推進氮氧化物削減,全市VOCs排放(fàng)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fàng)量進一步下降,臭氧污染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力争全市污染天數同比下降,各縣(市、區)優良天數比率約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長效治理和短期攻堅相(xiàng)銜接。堅定不移地把加強VOCs綜合治理作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工作,作爲協同控制O3和PM2.5污染的戰略指針,深入實施國家《“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逐步摸清全市VOCs治理的家底,系統梳理涉VOCs行業企業分布狀況及排放(fàng)特征,建立分地區、分行業、分組分的精細化管控清單,推動VOCs治理常态化、長效化。通過短期攻堅行動,探索并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VOCs治理模式,加以總結提煉、複制推廣,并有效帶動提升全市基層生态環境部門執法監測等實戰能力。


  (二)堅持全面推進和突出重點相(xiàng)結合。按照“應治盡治”“應收盡收”“應管盡管”的原則,綜合采取行政、财稅、技術、法律等措施手段,推動實現(xiàn)VOCs治理全覆蓋、無死角,着力補短闆、強弱項,全面提升VOCs治理水平。堅持分區分類分業施策,要針對臭氧污染相(xiàng)對突出的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惠安縣等縣(市、區),以更高标準、更嚴要求、更大力度推進VOCs治理攻堅,爲遏制臭氧污染赢得主動;要針對家具、制鞋、印刷等行業中小微企業普遍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lí)子、活性炭吸附等較爲低效治理工藝的情況,強化測管聯動等手段,推動升級改造;針對烯烴、芳香烴、醛類等活性物種,依托光化學組分網監測數據和顆粒物、VOCs、臭氧走航,對接和健全大氣污染源排放(fàng)清單,開展溯源解析、靶向治污。


  (三)堅持綠色發展和源頭防控相(xiàng)促進。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泉港、泉惠等石化基地,以及晉江、石獅、惠安制鞋業,豐澤、洛江、台商區和惠安樹(shù)脂工藝品制造,石獅包裝印刷業、南安機械制造、安溪藤鐵工藝品制造等産業集群,加快調結構、優布局、強産業、全鏈條,促進綠色轉型。宏觀層面,加快推動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産業結構調整步伐,特别是(shì)聯合石化、中化泉州等重點煉化、石化企業要對标國内先進水平,持續實施提升整治,爲高質量發展騰出空間。微觀層面,實施原輔材料綠色化,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産品VOCs含量限值标準,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着重推動晉江、石獅、惠安制鞋業膠水水性化及印刷、家具、合成革等行業原輔材料低VOCs排放(fàng)替代。


  (四)堅持幫扶指導和嚴格監管相(xiàng)統一。深入開展“長空亮劍”大氣污染強化監督幫扶,組織大氣環境管理、執法、治理等力量深入基層一線(xiàn)、生産車間,強化“送政策、送技術、送服務”,做好政策解讀和幫扶指導,引導企業自覺守法、自我管理,強化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做到減污增效。常态化開展VOCs專項執法行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效落實VOCs無組織排放(fàng)、制藥工業和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等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fàng)标準和福建省工業企業、工業塗裝、印刷行業等相(xiàng)關地方标準,嚴厲打擊廢氣收集不到位、偷漏排、閑置污染設施、超标排放(fàng)等各類違法行爲,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懾效應。


  (五)堅持VOCs攻堅和NOx削減相(xiàng)協同。在抓好VOCs全行業全過程治理攻堅的同時,積極推進NOx協同減排。深化工業源污染深度治理,加快實施東海垵工業園區集中供熱,深入開展鋼鐵行業和65蒸噸及以上鍋爐超低排放(fàng)改造、工業爐窯大氣污染三大專項治理,穩步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fàng)改造試點工作,加快推動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提标改造,鼓勵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推進燃油(氣)鍋爐脫硝深度治理,推動各項精準治理減排項目有序開展。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做好高排放(fàng)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高排放(fàng)機動車限制通行區管理工作,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力淘汰老舊(jiù)車輛、工程機械,積極推廣港口碼頭岸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生态環境部門要加強組織部署,細化分解各項任務措施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加強督促指導,統籌納入相(xiàng)關考核工作,強化調度機制,确保有序推進、落到實處;統籌做好監測、執法、人員(yuán)、資金等保障工作,加快配備便攜式非甲烷總烴檢測儀、VOCs檢測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等儀器設備,進一步提高執法裝備水平。市生态環境局将定期對各縣(市、區)空氣質量改善情況進行通報,對空氣質量改善滞後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màn)的縣(市、區)進行預警;綜合運用強化監督幫扶等監管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對2020年優良天數比率約束性指标進展緩慢(màn)、問題突出的縣(市、區)視情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察。


  (二)注重政策引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積極運用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地方相(xiàng)關環保專項資金重點向VOCs治理傾斜政策,及時主動将VOCs治理超低排放(fàng)改造、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等納入項目儲備庫。把企業落實VOCs治理情況作爲環境信用評價的重要内容,将VOCs年産生量大于10噸的重點管控企業納入強制評價範疇,強化“守信激勵、失信懲戒”聯動機制,做好結果應用。實施差别化管理,在全面開展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完善“黑白灰”管控名單,對不适應新形勢的,要及時調整,動态更新。在日常執法監管、污染天氣應對等方面落實分類管控措施,形成正确導向。


  (三)創新治理模式。加強機制創新,着力破解制約VOCs治理的瓶頸。探索按效付費(fèi)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在凹版印刷企業、加油站和儲油庫等領域,探索治理單位負責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并獲得溶劑(油氣)回收等收益的治理模式,實現(xiàn)多方共赢。探索建立VOCs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可結合本轄區産業特征,選擇重點行業開展試點,待成熟後逐步推開。推進産業集群“綠島”項目,晉江制鞋業集中區,要積極推進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統一規範活性炭的處置管理;南安濱江機械産業基地要積極探索推進建設集中噴塗中心,以規模化運營促進規範化管理。


  (四)強化科技支撐。完善生态雲平台功能,推進基于“一張圖”的各類VOCs監測數據的深度融合、關聯溯源,積極推動應用電力大數據“畫像”助力精準治污。要加快大氣超級站建設,推進我市與省内中心城市大氣超級站的組網,同時發揮微型站網格化監測智能監管的效應,建立健全針對VOCs的網格報警—查處整治—反饋提升的常态化監管機制,形成“點穴式”精準打擊的監管模式。積極推廣分表計電的監管模式,強化對企業生産和排污行爲的實時同步監控。


  (五)推動全民共治。加大環保宣傳力度,普及臭氧污染防治、VOCs治理科學知(zhī)識和相(xiàng)關政策法規,倡導自覺踐行簡約适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導全社會增強法治意識、生态意識、環保意識、節約意識;及時推送各地VOCs治理重點亮點工作情況,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爲打赢藍天保衛戰營造良好氛圍。鼓勵和引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中海油等油品零售企業出台優惠政策,引導公衆夜間加油和綠色出行,減少高溫時段油氣揮發;加油站和儲油庫的裝、卸油作業優先選擇在夜間進行。實行環境信息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強化公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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